多士,盛芃芃之棫朴。
裴子野有言曰:“官人之难,先王言之尚矣。居家视其孝友,乡党服其诚信,
出入观其志义,忧欢取其智谋。烦之以事,以观其能;临之以利,以察其廉。
《周礼》始于学校,论之州里,告诸六事,而后贡之王庭。其在汉家,尚犹然矣。
州郡积其功能,然后为五府所辟,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于朝,三公参得除署,尚书
奏之天子。一人之身,所关者众;一士之进,其谋也详。故官得其人,鲜有败事。
魏、晋反是,所失弘多。”子野所论,盖区区之宋朝耳,犹谓不胜其弊,而况于
当今乎!
又夫从政莅官,不可以无学。故《书》曰:“学古入官,议事以制。”《传》
曰:“我闻学以从政,不闻以政入学。”今贵戚子弟,例早求官,髫龀之年,已
腰银艾,或童草之岁,已袭朱紫。弘文崇贤之生,千牛辇脚之类,课试既浅,艺
能亦薄,而门阀有素,资望自高。夫象贤继父,古之道也。所谓胄子,必裁诸学,
修六礼以节其性,明七教以兴其德,齐八政以防其淫,举上贤以崇德,简不肖以
黜恶。少则受业,长而出仕,并由德进,必以才升,然后可以利用宾王,移家事
国。少仕则废学,轻试则无才,于此一流,良足惜也。又勋官三卫流外之徒,不
待州县之举,直取之于书判,恐非先德而后言才之义也。
臣又以为国之用人,有似人之用财。贫者厌糟糠,思短褐;富者余粮肉,衣
轻裘。然则当衰弊乏贤之时,则可磨策朽钝而乘驭之;在太平多士之日,亦宜妙
选髦俊而任使之。《诗》云:“翘翘错薪,言刈其楚。”楚,荆也,在薪之翘翘
者。方之用才,理亦当尔,选人幸多,尤宜简练。臣窃见制书,每令三品、五品
荐士,下至九品,亦令举人,此圣朝侧席旁求之意也。但以褒贬不甚明,得失无
大隔,故人上不忧黜责,下不尽搜扬,苟以应命,莫慎所举。且惟贤知贤,圣人
笃论,伊、皋既举,不仁咸远。复患阶秩虽同,人才异等,身且滥进,鉴岂知人?
今欲务得实才,兼宜择其举主。流清以源洁,影端由表正,不详举主之行能,而
责举人之庸滥,不可得已。《汉书》云:“张耳、陈余之宾客、厮役,皆天下俊
杰。”彼之蕞尔,犹能若斯,况以神皇之圣明,国家之德业,而不建久长之策,
为无穷之基,尽得贤取士之术,而但顾望魏、晋之遗风,留意周、隋之末事,臣
窃惑之。伏愿稍回圣虑,时采刍言,略依周、汉之规,以分吏部之选。即望所用
精详,鲜于差失。
疏奏不纳。弘道初,转文昌左丞,兼地官尚书、同中书门下三品。则天临朝,
迁太中大夫、鸾台侍郎,依前知政事。垂拱三年,加银青光禄大夫,检校纳言,
封钜鹿男。玄同素与裴炎结交,能保始终,时人呼为“耐久朋”。而与酷吏周兴
不协。永昌初,为周兴所构,云玄同言:“太后老矣,须复皇嗣。”太后闻之,
怒,乃赐死于家。监刑御史房济谓玄同曰:“何不告事,冀得召见,当自陈诉。”
玄同叹曰:“人杀鬼杀,有何殊也,岂能为告人事乎!”乃就刑,年七十三。
子恬,开元中为颍王傅。
李昭德,京兆长安人也。父乾祐,贞观初为殿中侍御史。时有鄃令裴仁轨
私役门夫,太宗欲斩之。乾祐奏曰:“法令者,陛下制之于上,率土尊之于下,
与天下共之,非陛下独有也。仁轨犯轻罪而致极刑,是乖画一之理。刑罚不中,
则人无所措手足。臣忝宪司,不敢奉制。”太宗意解,仁轨竟免。乾祐寻迁侍御
史。母卒,庐于墓侧,负土成坟,太宗遣使就墓吊之,仍旌表其门。后历长安令、
治书御史,皆有能名,擢拜御史大夫。乾祐与中书令褚遂良不协,竟为遂良所构。
永徽初,继受邢、魏等州刺史。乾祐虽强直有器干,而昵于小人,既典外郡,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