桑榆被送过来了,它被程瑜安养的很好,安瑾元免不了和它嬉闹一会儿。
瑾元哥可真是个温柔的人。程瑜安在一边看着这一人一狗的玩耍,安瑾元是真的很喜欢桑榆,喜欢到都有点让他嫉妒了。他记得安瑾元曾经说过,以后有了孩子的话,一定要养一只狗,让他们一起长大。
“瑾元哥真的很喜欢桑榆呢,因为是我送的吗?是吗?”程瑜安呈又跪又靠在沙发上的姿势,把双手垫在脑袋下面,程瑜安左左右右地摇着头。
“你最近怎么这么喜欢卖萌,坐上时光机回童年好了。”
“不要夸一个男人萌。”程瑜安从沙发上面起身了,站在上边,撩起衣袖,戳了戳胳膊上的肌肉。“我可是一个肌肉男。”
“恩,肌肉男。”
“承认吧,是不是因为是我桑榆送给你,所以你才那么喜欢它的,不要害羞啦,我不会嘲笑你的,桑榆也不会的。你喜欢桑榆可以理解的,像我这种高眼光、高要求、高水准的人,我选中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差,桑榆绝对是金毛界最帅,最聪明的那一只。”一个大跨步,程瑜安从沙发上面走了下来,咧嘴笑,程瑜安揉了揉桑榆。
“话唠和肌肉男,新萌点?”
“安瑾元。”程瑜安无杀伤力地叫了安瑾元的全名。
“封口。”炸毛的小孩子很难哄好的。
“本来就喜欢,在美国看到朋友跟狗一起玩的时候就很羡慕,自己主动去买一只,应该不是很可能的事情,毕竟太忙了。”
程瑜安知道安瑾元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,他亲近自然,在他的眼里,动物比人类要好。
水瓶座中当中盛产爱动物的男人。
“会呆多久?”
“后天就得走,李华诚接了个综艺,我去当下嘉宾。”扭着身子起来,把抱枕垫在身后,程瑜安盘腿而坐,精心挑选了一颗红提给安瑾元。
“以后别这样了,来来回回挺折腾的。”
看见安瑾元接下来了自己递给他的红提,程瑜安毫不吝啬地咧嘴一笑。可是,能别这么机智吗,弄得他还以为安瑾元相信他们两个是在异国他乡,偶然偶遇了。
“我这不是怕你想桑榆了吗,特意把它带过来给你看看。”态度诚恳。
“你跟李华诚很熟?”
“还挺不错的,入行之前就认识了。”安瑾元还是那张扑克脸,难道不是在吃醋,程瑜安一边想一边吃着红提,左摸摸又摸摸都没有摸到,太不经吃了。
“他跟吴康博是怎么回事?”
程瑜安面露难色,看来对安瑾元这意料之外的询问很困惑。
“阿武最近状态不是很好,所以想问问。这回录节目的时候还复发了结膜炎。”
“我也不是很清楚他们之间的事情。”程瑜安把这个话题搪塞了过去。
“你最近好像对周武萧挺关心的,这回还第一个嘉宾就邀请他。”
“你想多了。”
程瑜安撇撇嘴,他只是说说而已。
消停不住,程瑜安再次去了厨房,厨房里边不断传出来哗啦啦的流水声,不知道是在捣鼓什么吃的,安瑾元则搜索着电影。
也不该说是看,他需要一部电影来让他深度感受林安的内心世界。
最后选择了《枪王》。
《枪王》在千禧年上映,尔冬升是制片人。张国荣演Rick,方中信演苗sir,两人在射击比赛中相识,视彼此为对手,苗sir在比赛中输给了Rick。为了保护女友,Rick开枪杀人,从而喜欢上这种感觉,后来无法自拔,犯下了枪杀案。
节奏很清晰明快,片中的配乐也深入人心,大篇幅的热血暴力的枪战镜头。超前的想象,一反以往的警匪片。这是张国荣的转型之作,少有的反派角色,不再是之前的风流倜傥,Rick是个颓废、沧桑,极其有男性的刚毅之感。在Rick饱受精神折磨,在人格分裂中挣扎、痛苦的时候,你会发现,你居然不是很讨厌这个反派。
张国荣并不喜欢枪支,可是他却通过极深的内心戏,把一个有着病态痴狂的杀人魔演得淋漓尽致。身手干净利落,让人一点都不看出这人居然是那个宁采臣。
Rick跟安瑾元即将饰演的林安有很多相同之处,如图张国荣在开拍前选择揣摩《沉默的羔羊》,安瑾元选择了这部片子来感受角色。
程瑜安眉头皱在一起,表情僵硬地快步走到了茶几跟前。
阴沉着脸,安瑾元接连抽了好几张纸巾,动作迅速地按在了程瑜安不断涌出血的手指上。血被止住了,极其慢地流着血,只有伤口处附近还是鲜红的,伤口并不大,一公分左右。安瑾元用手把程瑜安的伤口轻轻扒开,还好伤的不深。
拧了医药箱过来,安瑾元用棉签沾了消毒水,左手握住夹住程瑜安受伤的指头,程瑜安的手晃得厉害,安瑾元抬头看他,程瑜安立马挤出一个僵硬地笑容,难看死了。
用大拇指把伤口扒开,安瑾元稍稍一用力,消毒水流进了伤口里面,转动棉签,让伤口充分消毒。
扔掉棉签,安瑾元把医药箱整理好。
“就这样?”程瑜安把手指头凑到了跟前,审视着自己的伤口,已经不流血了,只不过还是红色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