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已经差不多知道该做什么了。
“嘿,合著都没几个素菜啊。”
“都是肉食族。”
应星耸了耸肩。
渊明咧嘴笑了:“是吗。”
先把费劲的弄了。
翻了翻袋子,渊明愣了一下:“还买了只鸡?”
“嗯……白珩喜欢吃鸡肉。”
应星点了点头。
“哦~”
渊明挑了挑眉:“你了解的这么清楚啊。”
应星的脸刷的一下涨红:“我……我……我……”
应星刚要解释,渊明就摆了摆手:“做饭了哈。”
他先淘米。
先把鸡处理了燉上。
摸那个皮就是新鲜的,而且紧实。
这鸡得燉一会。
应星確实会做饭,但是他的手艺也就是一般水平。
所以他切菜。
渊明把鸡肉都剁开,把鸡尖扔掉,將鸡肉泡在水里:“燉点什么呢……”
“买蘑菇了。”
“那正好。”
燉鸡有个小小秘诀。
包括燉豆角和別的东西都可以。
先把主料扔在锅里炒香。
燉豆角之类的,都可以先把豆角扔进去炒。
豆角就是炒到发软,然后加水燉。
鸡肉也炒,处理完先泡水,泡完之后扔锅里炒,血色消失之后再加水和啤酒。
啤酒当然也买了。
这几个人聚会可少不了酒。
“芥兰就白灼?”
芥兰这东西省时省力,最后做就可以。
把鸡燉上之后,他得先处理排骨。
排骨泡水之后方法就比较多样。
可以煎,可以焯水。
“醋排骨?”
“非常可以。”
应星竖起大拇指。
“ok。”
渊明点了点头。
……
两个人在厨房忙活著,其他几个人还在外面聊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