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句实话,自己从小到大都不是那么喜欢春天,即使它是生机盎然的代表,是万物复苏的季节,但是总觉得春天缺少了点什么。
我最喜欢的天气是冬天与春天的交界,在那一阵阵扑面而来的风里,我能嗅出早春时节那暖暖的味道。这种味道有点像晒了被子后,残留在被褥上的太阳味道,是种淡淡的香味,不同于香水或是熏香,而是最为淳朴的大自然的气息,却又是高雅而不凡俗,令人清静、舒适,心中的烦心事,都随着一股早来的春风飘远了,人便一下子豁然开朗。
除了迷人气息,早春的风还有种独特的魔力,在每一个早春的清晨里,我总是早早地起床,走上一段路,然后乘公交车去上学。这并不是一年四季中,而是我刻意而为,如果说那是我故意安排的剪辑,那么这短短的几分钟的路程便是一年之中最美的花絮。早晨6点多的城市还没有完全地苏醒,街上没有多少路人,空气中弥漫着晨雾湿漉漉的气息,没有夏天的闷热,没有秋天的萧瑟,没有冬天的寒冷,有的只是沁人心脾的感受。早春的风,她是有灵魂的。她能透过你的身体,那微微的凉意钻进你的骨头里,唤醒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,敲醒你疲惫的身躯。她,仿佛是身穿白纱的长发女子,飘然而至,悄然间来到你的面前,拉起你的手向前奔去,她似乎有着一种别样的号召力,伴着一点点的蓬勃,一点点的悲伤,又有一点点的骄傲与洒脱。
坐在教室里那窗边的位置,她调皮地溜进校服衬衫的袖口,我冷不防地打了个啰嗦。一边的同学指了指窗外的枝丫,不知何时那些绿苞已占满了指头,嫩绿色的叶苞,小小的,那么逗人可爱,就如同活泼的孩子,充满生机,可是我却熟视无睹般的转过脸去,这些是否预示着,早春那短暂的时节就要过去了。
课桌上,语文书还摊开着,老师正在兴致勃勃地解说着《晨昏诺日朗》中的情节,文中一黑一白两匹骏马跃然纸上,恰似国画中的墨与宣;超凡脱俗,又如太虚中的阴阳两极,对立分明而又相互交融。它们一个是柔一个是刚,映衬着昏的缠绵和晨的朦胧,就如同短暂的冬末春初,有着自己的潇洒与风度。
初春里的那些事儿,猜不透,摸不着,是幻、是迷,,我想抓住她最后的裙摆,可是她在我的耳边吹了一口气,逃走了。我再也见不着她了,因为每一个初春都是不同的,她有时幼稚的像小孩,猛着一股劲儿,往你的怀里钻,有时又像高贵的处女,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。她可爱,她成熟,时而热情奔放,时而沉静冷漠。
但不管怎样,我都清楚地认识到我是爱她的,爱她的与众不同,爱她的一切,即便她已远去,我依旧会思念,思念初春里的那些事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