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经也觉得我之于他是不同的,毕竟十年的陪伴做不得假,可没想到,就是在一个图书馆外的下雨天,他为一个陌生的女孩撑伞,就这样牵上月老的红线,契定了他俩的缘分。
可笑十年竟比不过一刻。
从此我爱上了泡图书馆,不是为了什么命定的邂逅,只是想要证明什么,可又能证明什么呢?
木已成舟。
“在想什么?”他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。
“嗯?”我一怔,随即岔开话题,“那个小曼,你喜欢的人?”
“嗯。”他微微点了点头,目光深远而又温柔,望向窗外,大概在回忆她吧,他应该是极喜欢这个女孩。目光的缱绻,是作不得假的。
“我和她真的很像? ”我试着用一种调侃的语气。
他把目光从窗外的群山收回,移到我的脸上,那种探究令我有些坐立不安,所幸也只是短短几秒,他便收回。
“她上唇有颗痣。”他摇摇头,“是我认错人了。”
你个仙人板板! 我有点无语,忍不住在心里吐槽,自己喜欢的人都能认错,活该你找不到。
结果又在相继无言中度过了一个下午。
后面饭点到了,他和昨晚一样,送我回寝室,然后道别。
彼此之间没说什么,也没有什么可说。
第二天我去图书馆,终于如愿以偿坐到老位置。
这个位置很棒,抬头便是学校的后山,此起彼伏的绿,总能洗去长久学习的倦怠,下午的日光怎么也爬不上我的书。
我心满意足地翻开三毛的《你是我不及的梦》,动笔写读书笔记。
正洋洋洒洒地书写我的长篇大论,桌子被叩了叩,我循声望去,是他,他又来了!
我以为昨天说开了之后我们尘归尘,土归土,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走我的独木桥,没想到,他居然又来了。
他在我对面坐下,这个位置真的不好,下午的太阳烙得慌,我昨天就体会到了,根本不方便写字。
所以我霸占绝佳位置这么久,对面从来没坐过人。
“在看什么?”他放下手中一个A8大小的黑色本子,随意抽了本杂志摊在桌上。
我把书的封面倒过来给他看,“明天的读书笔记。”
他点了点头,翻开他的本子,写写画画。
我悄悄用余光看他,今天的阳光肆无忌惮从窗外打进来,在他的皮肤上涂上蜜色的一层,他的睫毛大概会晒成金黄色吧。
不过这样子写东西,眼睛真的不痛吗?我昨天坐那边就是受不了阳光的刺眼,发呆了一下午,他真的可以忍受么?
他突然抬头,“在看什么?”
我一惊,回过神来,原来不知何时,我从悄悄打量变成明目张胆的视奸,我面不改色地说:“刚才有一只苍蝇在你头上盘旋= =”
“有吗?”他怀疑地拍了拍头发。
“飞走了”我人兽无害地笑了笑,低下头,继续写着笔记。
啊啊啊啊,好丢脸呀,幸亏我一直道貌岸然,啊呸,聪明绝顶,啊呸,巧言令色,啊啊啊啊,我的思维完全混乱癫狂了,自古蓝颜多祸水,我还是好好写笔记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