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三,大学校园生活的尾声,回想她之前的整个大学校园生活,好像除了课多书厚外,也没什么特别的。
之后的生活,嗯,会进入一个叫大五的年级,算不算特别?
一个普通的医学生的普通的生活,不出彩,不偏倚,合理而枯燥。
但是这个时候,个人问题却会开始或多或少的被父母关注。年龄越来越大,曾经与长辈之间绝对不会提及的内容,渐渐地大肆渗入生活。
很遗憾,她没有在最好的年华里经历一次早恋,却抓住了高中的尾巴,来了一场乌龙的恋爱。
高三毕业那年,散伙饭,KTV,白酒,啤酒也第一次以合理身份被搬上台。很老套的剧情,没酒量的她,混着灌了几杯,晕了。
迷迷糊糊中,她感觉有人在旁边跟自己说话,说了好一会儿,但她一句都没听清。她努力听,努力听,终于从中听出了一个像问句的语气,“······回家?·····”
回家,真是太棒了···
于是沫忆也没管跟自己说话的对象是谁,立马乐呵地回答:“好啊。”
噢,耳边终于清净了。
可是下一秒周围突然又爆发出一阵欢呼鼓掌声是怎么回事?
沫忆皱了皱眉,有些不解,不是说回家么,怎么又开始闹腾了。
散伙儿回家的时候,她抓着肥花的胳膊不肯撒手。当时喝傻了的她就只有一个念头:不能放手,反正咱俩顺路,跟着她我就能回家睡觉了。
当然,这是程沫忆的版本。
第二天一早,沫忆起床和堂姐一起进山里玩,完全忘了昨晚的插曲。堂姐参加了大学里组织的野外生存训练,这种一听就是很好玩的团队活动,程沫忆磨了很久,堂姐才肯答应带她一起去。
所以,当程沫忆从肥花那里知道了那天晚上大家的版本的时候,已经是一个礼拜以后的事情了。
简单来讲,就是她被表白了,然后她还答应了,结果回家的时候,还死死抓着人家的胳膊不肯撒手,最后,无声无息地晾了人家一个礼拜。
哦,对了,忘记介绍肥花了。
肥花,她死党,叫杨阳,名字不记得没关系,知道是肥花就行。从初一到高三,她俩一直是同班,并且能在每周一次变动座位的班风下常常成为同桌。这事儿不是她俩有缘分,只是孽缘罢了。相识六年,彼此在联手抗衡老师的游击战中结下了深刻地革命友谊。
肥花曾扬言:“你丫的要是男的,老子就嫁给你了。”
现在,人鬼情未了,肥花是她的大学舍友。为什么叫肥花,没有为什么,字面意思。
嗯,综上,这就是肥花。
那个表白的男生叫顾天宸,给程沫忆的印象是一个有着小麦色皮肤,个子高高,阳光活跃,笑起来很灿烂的男生,站在别人面前会给人一种周围空气都在跳动的生机。不过他具体长什么模样,她已经记不清了,只有偶尔翻出毕业照时,看到会想说:“哦,原来他当年就长这样。”
他是一个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男生,很不幸,在这场乌龙事件中,他就是主角,并且在表白后,成功地被她泼了一盆凉水,然后整整凉透了一个礼拜。
其实她一直都不是一个很擅长化解尴尬和误会的人,尤其是在这种化解完误会之后,会让本然就很尴尬的两个人更加尴尬的事情上。
所以,她恋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