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阿姐那么像,唯一不同的,无非她是女子我是男儿罢了。
阿姐的婚宴上,我饮下了一杯又一杯陈年的女儿红,烫酒入喉,一种从所未有的快意在体内弥漫,我知道,这叫做借酒浇愁。
直到最后,连阿姐也看不下去了,她一把夺过了我手中的杯盏,砸碎在地,“苍雪,有甚么不舒服的,直接说出来,学甚么借酒浇愁? ”
哈哈,说出来,是要告诉阿姐我以一个男子之身喜欢上了她的丈夫?
我无语凝视着一地残景,倏地弯腰,吐得撕心裂肺。
来年开春,阿姐便有了身孕,我们都在猜测,那孩子,会是男还是女,会长个甚么样子。
于殊维持着他那如沐春风的温柔浅笑,“自然是像阿诺的好。”“像我的话也自然会像苍雪了。”阿姐盈盈一笑,于殊的目光也随着阿姐的话语瞥向了我。
我连忙垂下眼帘避开了他的目光,嘴角扬上一抹笑,“这样便最好。”
于殊一直陪着阿姐在南疆养胎,直到九月后,阿姐临盆。
我和于殊守在门外,听着阿姐一声声惨叫,我的心仿佛被一只手用力揪起,一种从所未有的恐惧感油然而生。
为什么,为什么那么害怕,我独孤苍雪在害怕甚么?
当叫声渐绝,稳婆子面如土色地推门而出时,我终于明白了我在害怕什么。
阿姐,没了。
阿姐的孩子很小,浑身红扑扑皱巴巴的,丑极了,根本看不出他的到底像谁。就是因为这个丑陋的小东西,阿姐才会丢了性命。我忽然伸出了右掌,放在那个睡得正香的小东西头顶上,恶毒与怨憎自心底发出,五指渐渐收拢,忽然,我惊觉自己居然在做一件如此疯狂罪孽的事情,连忙收手,见那小家伙笨笨的,也没有大哭,只是咂咂嘴继续熟睡,我便拂袖而去,不再看他。
一转眼,小家伙四个月大了。
皮肤变得光滑白嫩,一双眼睛又大又亮,漂亮得紧。他长得像于殊。
两个月前,于殊为他取了个名字,叫于归。
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归,既是出嫁之意。我不知道为什么,他要为一个男孩取一个这样的名字。不过,我并没有问他原因,因为我知道,我没有资格。
一日,我在屋里小憩,他忽而来寻我。
他好久都没有这么主动地找过我了,这些时日里,我在逃避,他,在疏远。
他的到来,却是向我辞行。江湖浩大,他堂堂于大侠,又如何肯被束缚在一个小小的院落之中?我道,你走罢,你一个人不方便,归儿便留在我这里。他点点头,转而抬起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同我对视。
“苍雪......你若是女子......该多好......”“姐夫,我若是女子,那边再不会是千水华裳独孤苍雪了。”我的面上划过一丝讥讽的笑。
“抱歉,是我失礼了。”他抱拳行了个礼,“我先告辞了。”
随后,他轻轻掩上了门。
下一刻,我瘫倒在了软榻上。
甚么时候起,我和他之间,居然变成了这样?那言笑晏晏的少年岁月中,我们曾并肩走了那么久,相伴相随了那么久,怎么,就好像只是黄粱一梦呢?
至此,我不再出门,把自己长锁在孤寂的院落中,把于归养在屋后竹林里。直到七年后,我才令人将于归送去了溯月国师府,交给那个已然安居下来的男人。
又是十一年过去,我为了替命垂一线的于殊治病,再次出山,远赴溯月。
那夜,我见他奄奄一息地倒在床上,一如那年重伤一般,一旁,一个模样堪称绝色的少年在守着。我支开了少年,驱起了摧心经体内邪功替他治病。
两个时辰后我便扬长而去,毫不停留。
可所有人都不知,就此,我体内的邪功便开始反噬着我的身体。
我强撑了十年,如今已到春秋,日益衰老的躯体,再也抗不住反噬的痛苦。于是,这一场梦后,我再也没有醒来。
独孤苍雪死了,他永远都不会知道,于殊在他名声雀起之时,曾在夜阑无人时执笔在宣纸上题道“ 纵是相逢可识他,泪眼问花花不答”。也不会知道,在于殊转身离开千水斋的刹那,轻叹一声“苍雪,是我弄丢了你”。更不会知道,年年七夕,那人都会守在高耸入云的连莙山巅,独自追寻着自己的剪影。
其实,他们之间,谁都没错,错只错在,爱太深,心太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