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的宁波市里混着一个奉化市,奉化市是一个县级城市,很难说全国人民都知道这个地方,但一定都知道□□吧,不错,他的老窝便在这里。奉化市还混着一个相当不错的村子,名曰滕头村。滕头村虽小,含金量却不小,村里户户人家腰缠万贯,就差没把腰勒断。后来这村是全球唯一入选2010年世博会城市最佳实验区的乡村,滕头馆占了上海世博园的一席之地,于是乎,奉化也跟着脸上沾光。一般来说,电视上提到滕头二字,前面必带上奉化二字,二二组合,奉化滕头逐渐有了名气,往来者络绎不绝。只能说奉化生了个大胖好儿子,当爹的很是心满意足。
陈雨潇就生长在奉化这个稍稍不平凡的小城市,但他没有出生在富裕的滕头村,而是隔壁的一个村子,结果命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。道理很简单,因为这村子口袋里的钱不多,不过人人也吃得上顿饱饭,不至于饿死。
雨潇并没有太在意自己的出生地,他觉得出生时是人已是万幸,万一出生时是村子里的一头老母猪的猪崽,还有被贩卖和宰杀的危险。更何况出生这件事无法被安排,全看父母的雅兴。
雨潇的童年几乎在村里度过。他的爹娘经过多年打拼,后来终于在奉化市区买了套房子,他便跟随爹娘乔迁,而他的爷爷奶奶继续呆在村子里。老一辈的闻惯了农村味,要他们再闻城市味除非换鼻子,他们也一定觉得农村的粪味比城市的粪味好闻,有淳朴的味道。
在市区有了容身之所,那么接下来的事该顺应世道,雨潇安心读书,他的爹娘安心赚钱。但雨潇天生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,他的脑袋里总有些稀奇古怪异的事不停地绕,纠缠成一团,就跟他头皮上的卷发一样乱。他曾想到过,搞不好自己是一个艺术家。可他不曾想到别人也曾想到过,艺术家与疯子只有一纸之隔。他若了解此言,定会紧张道:“幸好我没捅破!”他哪里知道,他连去捅破的机会都没有。
对于读书,雨潇向来不满,后来发展到厌恶。对于读书以增长知识这个单纯的目的而言,他是举双手双脚表示绝无意见的,错就错在这读书还要考试,考试也就算了,还要打分,打分也就算了,还要排名次,排名次也就算了,还要被人骂傻子,这其中的逻辑关系真的连傻子都明白得通。
虽说对读书不满,雨潇的成绩却一直徘徊在上游,估摸着骨子里尚存一丝争强好胜的性格。他曾霸道地讲过一句:“君要臣考,臣不敢不考,若考,必考最好!”这是他初一发出的豪言,可一直到初三末也未能实现。
晋代的陈寿在《三国志》里写道:读书百遍,其义自现。陈雨潇与陈寿同姓,或许还属本家,但此话不并适用于雨潇,他往往是读书没几遍,无聊便出现。
初三时的陈雨潇明显与初一和初二时不同。最重大的变化是,他不再写那种搞笑的诋毁所有任课教师的中短篇小说了,自从他的两本呕心沥血的著作经全班同学疯狂传阅并夸赞,而后莫名其妙地被班主任也拿走看了之后。班主任是语文老师,对讽刺性文字极为敏感。
他见血本无归,在背后暗暗骂道:“操,看了也就算了,还不归还,什么素质!这跟偷书有何区别!如果敢拿老子的书去出版社出版,我保证不打死出版社的总编。”老师他是不敢去打的,班主任是中年男子,身材魁梧,传说有六块腹肌,业余爱好是跆拳道,传说是为了去练最后两块腹肌。
不写小说之后,雨潇甚是苦闷,不知要做什么。但一周后,觅得一件妙事——写歌词。而此事对他以后的人生颇有影响。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,雨潇的表姐曾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,并留下一些音乐磁带,磁带盒里还有歌词条。这天他闲来无事,拿起一张泛读,这一看便像吸毒般上瘾了,无法自拔。等他看到第一篇歌词的副歌部分时拍案叫绝,副歌写道:
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
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
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
泥板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
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
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
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
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
一切又重演
历史课上,雨潇学过古巴比伦文化、汉莫拉比法典、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和楔形文字等等这些。可他没想到,有人居然能把这些关联起来写成情歌歌词。原来还可以这样写爱情,他觉得爱情观瞬间崩塌了一角。
他看了眼词作者,叫方文山,名字有点陌生。虽有个“文”字,乍一看不像搞文学的,倒是像搞土地的,一个地道的农民。再看眼曲作者,是周杰伦,这还是熟悉的,曾以一首《双截棍》把祖国的大江南北哼哼哈兮了个遍。
雨潇曾听说两人是黄金搭档,以为是替电视上的脑白金产品代言,此刻才恍然大悟,两人原来是音乐上的搭档。他呼了一口气,压在心底多年的那块疑石终于被搬得干干净净。
雨潇决定听下这首歌,于是笨拙地打开复读机,塞入磁带。第一次塞倒了,机子不能合上,一分钟后才明白过来。正确塞入磁带后,按下播放键,机子却无法出声,一分钟后才意识到是没接电源。在接入电源并按下播放键后,机子还是不能出声,雨潇急了,难道机子寿命已尽?然后这个问题在五分钟后被他成功解决,原因是初始音量被调到了最低。
机子终于出声了,雨潇恨自己平日不听英语磁带,动手能力急剧下降。若被旁人听到,必会笑骂道:“放屁,明明是你自身反应能力太差!”
枉费多时,雨潇如愿听上《爱在西元前》,这是首快歌,曲子味道特怪,可多听几遍便觉得特好听,与一般的情歌大相径庭。听完此歌,机子放另一首歌《爸,我回来了》。这歌更怪,不过最最怪的还是多听几遍便会觉得好听。一直听到最后一首歌《安静》,雨潇睁开眼,仿佛从仙境回来。期间他换过一面磁带,至于这点还是懂的,磁带有A面与B面之分。
雨潇深深陶醉于这张专辑,专辑名叫《范特西》,不解其意,大概是中西合璧的结果。他并未在专辑名上探个究竟,而是拿起歌词条一字一句朗读起来。一般而言,一个人若对某样文学作品肯定到某种高度,便会情不自禁念起来,此时的雨潇就入了此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