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岁的法例不可动摇,甚至连碰都不能碰。
虽说可以让其余人思考,揭穿一些如段飞鹏一般伪装的未成年,可真要被当成参考案例,以后但凡涉及到18岁以下的案子,都得先繁琐的互相查身份
这有点不合理了。
况且。
要是有人以此为参考,反向抹黑,给一个人造伪证,以18、19的身份扭曲法官的意念,导致人被判死刑怎么办!?
“这”
院长皱起眉来,他有些犹豫。
直到
“我觉得可以上报,但报送理由不该是年龄上的伪装!”
石山忽的皱起眉,严肃开口道。
闻言。
众人扭头看向他,院长也是稍微思索,出口询问。
“石庭长有什么见解?”
石山开口道:“这案不该以针对段飞鹏进行考究报送。”
“该以死者等人才对!”
死者等人.
众人只是微微恍惚,紧接着,整个人瞬间严肃起来。
没错。
法律的修缮除了让判罚更全面以外。
应当还得让社会变得更完善!!!
“这案反应的问题重点在吴勇和死者等人的地位!”
“很难想象,在现如今,一个城市地界,竟然有人为了填饱肚子而去吃观音土!”
“且,在面对自身人格遭受到欺辱,第一反应不是报警,而是忍受”
石山的字并不慷慨激昂,但却响彻在在场每一个的耳旁。
他皱起眉,沉声说道:
“而原因便在于,他们的地位实在是太低。”
“低到即便拥有完整人权,但社会却并不认可!”
闻言。
众人的心顿时沉下。
这话,正是当初高级法院二审时,徐良所说!
案件重点在死者那边才对!
不局限于瀚海市,也不只岚山省。
放眼整个东国,如吴勇一类流浪汉、乞丐的社会地位简直低的离谱!
就如吴勇当初所说。
当一个孩子,向另一个流浪汉孩子进行欺负后,流浪汉只能被动挨打。
一旦反抗,换来的只能是更重的毒打!
他们有报警的权利,但报警后呢?
当经常赶到现场,面对一个话都讲不清楚,惹人厌恶,看起来偷奸耍滑的流浪汉,以及一个普通孩子.
即便碰上明事理的,也只会调解,压根得不到该有的补偿。
要是碰到不明事理的.
“如果说,凶手不是段飞鹏这种青年,而是更为年长的中年男性。”
“对方在杀害死者等人后,抛尸河边,请问,案件还会呈现如今这番画面吗?”
石山再次提出一个问题。
不用想肯定不会!
甚至说,都不一定会发现,会立案。
正如当初徐良在法庭所说。
他们即便死了,也只会以半个野狗的身份死去,而不是人。
想到这。
众人心头瞬间无比沉重,纷纷沉默,不知该如何说才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