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人名叫王世昌,三十几许的年纪,为人老实本分。
他原是上海附近村镇的普通农民,后因战火侵袭,农田被毁,流离失所,后经人介绍,就到了这云梦阁做起了小工,干些杂事。
相比以往,虽不甚劳身劳力,可劳心费脑,需事事小心谨慎,顾得周全。
他得了戴子芳的吩咐,出了前厅门,就先往柴房走去。刚走到途中,突然想起这孩子从昨天早晨开始就一直被关在柴房里。这么久了,都没吃过东西。他叹了口气,又折身先往饭堂的方向去了。
在饭堂取了吃食,王世昌回到柴房,把饭菜放在了门口,带着老实人特有的憨厚劲对来弟说:“老板娘吩咐过了,要你安心养病,其余的事情,等你病好了再说。最近这段日子,你的饮食起居都由我负责,你也别见外,若有什么需要,尽管和我说,能帮到的,我肯定尽量帮。”
来弟摇了摇头,轻声道:“谢谢王叔,我没什么事,这段时间,就有劳您了。”
“客气什么,饿坏了吧?饭菜还是热的,快吃饭吧。”说完,王世昌怕来弟对着自己这个生人会感觉尴尬,并未多做停留,关上柴房门后便匆匆离开去忙别的事情了。
————
来弟的突然觉得,自己的生活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水痘,突然变的简单快乐起来。
一日三餐王叔都会按时送来,每晚栓财会偷偷来看她,陪她聊天说话,聊他每天都做了什么,遇到什么有趣的人,好玩的事。偶尔哪天遇到好心的客人,赏了他几个小钱,栓财就会给来弟带几块小零食。
来弟吃过了海棠糕,尝过了过梨膏糖,还吃过一次外面裹着赤豆粉的汤圆。栓财告诉她,卖这汤圆的是一个脾气很好的老奶奶,原本栓财只买了两个,可她说栓财年纪不大长相讨喜嘴巴又甜,就多给了栓财一个。
每次来弟要把小点心分给栓财一起吃的时候,他都会说,他已经吃过了,他不喜欢。还说什么,这些都是甜食,只有女孩才喜欢吃,男孩子都不喜欢甜食 。
来弟有些不相信,可又没有第二个男孩子可以让她去询问,就只能信了。她心里有些失落,她很希望,自己喜欢的东西,栓财也能喜欢。
以前,这些钱栓财都是分文不留通通交给王管事的,因为栓财觉得,自己没有花钱的地方,而且,若不是得了王管事的收留,说不准自己哪天就在街上饿死了,病死了,就像他曾经一起流浪的小伙伴一样。他眼睁睁的看着他,奄奄一息,直到气绝,却无能为力。
栓财说,将来要带来弟尝遍天下美食。这是十三岁的栓财,第一次拥有了梦想。
生病的日子,变成了来弟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。没有打骂,不用为一日三餐发愁,也没有需要去费心劳力的事情。
唯有身上的小痘痘,会痒的难受,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来弟的快乐。
来弟希望,自己最好就这样一直病着……
日子一天天过去,拖拖延延,来弟病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。
待她痊愈,王叔尽职尽守的按照吩咐,把她带到了戴子芳面前。
戴子芳一见她,不觉眼前一亮。原本黑瘦的来弟,在柴房好吃好喝不见天日的捂了一整月,此时的她,就像是刚破了茧的蝉虫,变得白白嫩嫩晶莹剔透。
来弟原本不大精神的双眼,现在却像是蒙上了一层水色,亮闪闪,却又雾蒙蒙,怎么都看不真切,但又引人遐思的想要一探究竟。
原本稍显矮塌的鼻梁,此刻看来,配着微翘圆润的鼻翼,显得甚是可爱。
弯弯的眼睛上是一片纤长的睫毛,此刻正看着戴子芳,眨啊眨的。
戴子芳忍不住心中的欣喜,直围着来弟转看了好几圈,才停下脚步,赞叹道:“好一个妙人儿。”
似是想起什么,她从怀里掏出一枚大洋,扔给站在一旁的王世昌:“你做的不错,这是赏钱。”
王世昌见状,急忙接住钱,弯腰道谢:“谢谢老板娘打赏,这是小的应该做的。”
“好了,你先下去吧。”戴子芳心情极好,对他投以微然一笑。
“是。”王世昌受宠若惊,答了一声后,连忙退下。
“李妈妈,去,先把她带下去梳洗干净,再来见我。”戴子芳忍不住脸上的欣喜之色,如获至宝般看着来弟。
李妈妈有些愤愤的走上前,带着来弟向梳洗室的方向走去。
她也看出,来弟变漂亮了,再看老板娘那样子,高兴的好像捡到了宝,她不想触了霉头,唯有听命行事。
而且,照来弟现在的样子来看,这云梦楼的下一个花魁,非她莫属。到时自己少不了还得听她支使。想罢,她更加怨恨的看了来弟一眼:这小妮子!
厅堂里只剩下戴子芳一人,她斜靠在紫檀木椅上,仍止不住脸上的笑意。这感觉,就像是佛祖显灵,送了一份大礼摆在她面前。
她努力让自己静下心来,细细思考,该怎么雕琢手中的这块璞玉。
若没记错,这孩子今年应该是十岁的年龄,还好,这还不算晚。这云梦阁的姑娘,就算不能出口成章精通音律,识文断字总是要会的。那就给她两年时间,学文识字谱曲填词,成不成气候,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