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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可爱的木头 > 第十四章 怪癖

第十四章 怪癖(1 / 2)

 姚可爱很不会安慰人,因为这种自知之明,大多时候她都选择沉默,也曾因此被人说过冷漠。可是面对朋友的时候,她偶尔也会忘了自己最初的设定,着急的想说点什么,吐出来的字却断断续续,要么缺少主谓宾,要么是几个感叹词的循环往复。

“不用安慰我的,”梁辰苦笑着,容颜惨淡。

姚可爱像是吞了苍蝇似的忽然失语。她充满同情的看着梁辰,忽然想起一句话——“你同情的眼光其实是对他人的不尊重”,便立马调整了自己的眼神,装作没事人一般的看向前方。

两人默默的在岔路口分别,梁辰心情沉重,姚可爱也好不到哪儿去。

有名的大律师。姚可爱虽然是第一次见林父,却已经把对方设定成战无不胜的大将军了。林父身材高大,天生一股权威的气质,站在那儿就极具威慑力。有这样的父亲,怪不得林森会那么出色。

怎么又想到林森那儿去了。姚可爱晃晃脑袋,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在电视上。

“我秋燕可是江湖第一奇女子,文武双全,貌美如花,这可是个耀武扬威的机会呀,怎么让给别人呐?”

屏幕上的庞飞燕骄傲的仰着脸,神气又可爱。姚可爱禁不住一笑,这已经是她第N次看《少年包青天》了。随着学业的加重,妈妈只准她看这种内容比较“健康”的电视剧。她喜欢看包黑炭判案,更喜欢看庞飞燕和公孙策斗嘴。

公孙策:“哎,京城果然是不同,这么野蛮的女子,我还是第一次见。”

庞飞燕:“哎,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呀?哼,泸州果然是人才辈出呀。这么婆娘的男人,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呢。哼,看你这样子呀,白面书生,男生女相,看一眼也想吐呀,哼!”

公孙策:“你敢说我难看?我翩翩人才你敢说我难看?”

姚可爱看着这对欢喜冤家一边斗嘴一边破案,灵光一闪。几天后是周日,正是自己去林森家补习的日子。

说不定可以套点什么有用的信息。

仿佛庞飞燕上身,姚可爱立马有一种身为间谍的兴奋,全然忘了她曾经告诉自己那次丢脸的补习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。

不管上次表现如何,还是有点期待的吧。

接下来的几天似乎都很漫长,好不容易到了周日,姚可爱整装待发。经历了第一次的手足无措,第二次拜访林家,她已经脸不红心不跳了。再说,今天她可是有任务的。

不变的依旧是林森的出场秀。

“嗯?”顶着鸡窝头的男生扶着门,睡眼惺忪。

他居然穿着一套满是□□熊的黄色睡衣!

姚可爱努力将自己的目光由“震惊”调到“淡定”模式,说道:“我来上课。”

男生的脸上打着一个大大的问号。

“今天是周日,你……要辅导我物理。”

林森的眼神放空了三秒钟,终于恍然大悟,“哦,不好意思,稍等一下。”

和上周一样的情况,被关在门外的姚可爱觉得挺好笑。黄色的□□熊睡衣,和林森平时拒人千里的冷淡气质形成了鲜明对比。他的那些爱慕者看到了会很受打击吧,明明是冰山王子,却穿着“这种”衣服,还是那么一套嫩黄嫩黄的颜色。

看起来是不分男女的款式,姚可爱心想,自己穿起来似乎更合适。

片刻,林森穿戴整齐的开了门,“请进。”

她在门口换上那双熟悉的黑色拖鞋,再一次步入这个黑白世界。

“你爸妈不在吗?”

男生站在桌旁倒水,他换了一套藏青色的运动服,颀长的背影,看得人心里发痒。

“嗯,我妈去亲戚家了,我爸在律所加班。”

姚可爱听到后半句,心里一喜,“你爸经常加班吗?在律所这么忙啊。”

“嗯,有时候接的案子多,不回家也是常有的事。”

“哦。”

姚可爱有点不太适应这样的对话,林森一直惜字如金,现在居然开始说句子了,而且有问必答,好像……跟她很熟似的。

她走到桌前坐下,桌上依旧散乱放着一堆资料和几本法律书,让人质疑这究竟是餐桌还是书桌。她一眼就瞥见了那本印有“被害人梁思成”的文件。这个有些特别的名字,梁思成,她在心里默念了几遍,把文件拿过来翻了翻。

如她所料,这就是梁辰家的案子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六十万元,而被告表示只愿意付两万元。

林森把水杯端到她手边,瞥了一眼她手上的文件,问:“你对法律感兴趣?”

“啊?”女间谍深呼吸几口气,说道:“是挺感兴趣的。”

林森没有接话,走到她对面坐了下来。

姚可爱决定掌握主动权,问道:“你平时会看这些文件吗?”

“嗯,”林森点了点头,“有时候会帮我爸找点资料。”

“哇,现在就开始帮忙了,好厉害!”姚可爱努力瞪着星星眼,“你肯定很懂法吧?”

“还好。”

“这个案子,”她指了指手上的文件,“你觉得谁会胜诉?”

几乎是毫不犹豫的,林森答道:“被告。”

“什么?”姚可爱惊道,“他撞死了人诶!”

“那人闯了红灯。”

“可是他撞死的呀!”

林森静静看着她,说道:“根据我国法律,行人闯红灯被撞的,行人负主要责任。”

男生的眼睛如一汪湖水,如果是平时,姚可爱也许会满面绯红的陷入其中。可现在,他的话令她难以置信,他的表情平静的近乎残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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