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丑死事小,失节事大?
虽然早已面目全非,污浊满身,但这种悖逆人伦的行为还是看不下去?
那一刻付前似乎体会到了自身以貌取人的卑微——嗤!
甚至下一刻眼前的变化,似乎也证明了这个想法。
仿佛金铁交鸣,但又难以描述的古怪声响中,付前发现笼罩四周的猩红风暴,居然是变了颜色。
……
还有这种事情?
如果是被逼无奈之下开大招,给自己的san值再来一个沉重打击,在付前看来算是更常见的发展。
然而对方压根忘了这回事不说,居然看上去不是来破坏而是来加入的?
自从收获律令残渣以来,被碾压破碎发生过,当场变质还是第一次。
几乎是眨眼之间,猩红中就仿佛掺入了金色,化为传说中的金橙。
同时又绝不仅是颜色变化,一方面付前非常确认指腹的效果还在,另一方面里面明显多了某些东西。
就像是法则被添加了新的条款。
甚至这个条款,对于自己这个立法者很不利。
付前手伸出去,试图把刚才丢下的灯架再捞回来。
果不其然,手指甚至是已经从上面掠过,却依旧抓了个空。
另类的放逐?
因为罪无可恕,所以直接判无期囚禁起来?
倒也很合理。
默默得出一个结论,付前心中感慨一句。
其实伸手之前,单从站在这里的感觉就隐隐有所猜测。
跟使用鲜血征伐时何其相似,和周围事物的互动性似乎被禁止了。
自己现在只是惯性站在这里,如果愿意可以随意穿模,就像面前的堕落天使一样。
但甚至连同类相斥的机会都没有,自己捡东西的那一刻,对方一根畸形手臂甚至按在同样位置上,却没有发生任何交集。
总而言之看似还能自由活动,但实际上已经被另类囚禁。
至于为什么罪无可恕却还只判无期?
这就是前面为什么说合理了。
如果能随随便便把自己按死还不用担心其它影响,对方刚才跑什么?
真要是处以极刑,能不能做到不说,眼前这份谬误时空真的能承载住不崩溃?
别忘了对方去而复返的唯一目的,就是为了多维持自身存在一点儿时间,说白了就是用尽一切办法,降低自己跟周围的互动,禁止捣乱。
眼前这种处理方式已经是相当合适了。
当然理解对方的选择是一回事,这件事情的重点不在这里——眨眼之间律令残渣变质,甚至其中多出了内容反过来限制自己。
岂不是一定程度说明对方跟自己一样,可以调动某些特别权柄?
比如自己的“厌世”,虚假律法本质象征。
以及对应的真正“律法存在核心”,不久之前刚刚回归的东西。
这天使还真是正义化身,具备审判权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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