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牧业是契丹人的传统产业,向以畜牧、败渔为稼穑。922年述律后谏止阿保机南攻镇州云,“吾有西楼羊马之富,其乐不可胜穷也,何必劳师远出以乘危徼利乎!”反映了契丹国初期,畜牧业在经济生活中居首要地位。由于畜牧业的兴衰不仅与经济生活有关,且“滋蕃群牧,务在戢兵”,直接对其兵力的强弱,国防的巩固有影响,故契丹统治者建国后在积极引进汉族先进农业生产技术,推进本民族农业发展的同时,亦未放松对畜牧经济的发展。
1086年(大安二年),道宗耶律洪基因马匹“蕃息多至百万,赏群牧官”,以次进阶升爵,可见其对畜牧业重视的情况。
畜牧生产有公养。私养两种。公养即所谓“群牧”,契丹国设有西路群牧使司。倒塌岭西路群牧使司、浑河北马群司、漠南马群司、漠北滑水马群司、牛群司,下设太保、侍中、敞史等官员管理群牧生产;私养即契丹部民的家庭畜养。畜牧业的全面发展情况,时人没有留下记录。从上述仅官马一项就达到100万匹,可见官养和私养的羊、驼、牛、猪的数量,一定相当可观,特别是作为契丹人肉食的羊,数量当在马匹之上。
契丹畜牧业的发展,有两个因素应该谈到:掠夺邻近民族的牲畜和被征服的属部、属国的纳贡。阿保机在建国前攻克河东、代北九郡,一次就掠回牛、羊、驼、马十余万。建国后,西征突厥、吐浑、沙陀诸部,又获“宝货、驼马、牛羊不可胜算”。
919年北伐乌古部,掠得“牛马、车乘、庐帐、器物二十余万”。后来,由于周围诸游牧部族均先后被征服,通过战争掠夺变为从纳贡中获得。规定东丹国年贡马1000匹,女真、直不姑等10000匹,阻卜及吾独婉、惕德各20000、匹,西夏、室韦、越里笃、剖阿里、奥里米、蒲奴里、铁俪等各300匹……契丹统治者遇有籍口征伐,他们是从来不放过掠夺牲畜的机会的。如圣宗时,耶律斜轸等征女真,一次就掠马20余万匹。上述获得的牲畜,被置于群牧司喂养。
契丹畜牧业的发展,从建国至圣宗时一般讲来是比较平稳的,后来有过起落。影响畜牧业下落的原因有三:一是随着辽朝由盛转衰,国有群牧管理松弛。道宗时,马群太保肖陶隗曾上书:“群牧以少为多,以无为有。上下相蒙,积弊成风。”经过整顿后,牲畜才“岁以蕃息”。二是农业的进一步发展,使牧场缩小,1075年(辽大康元年)耶律乙辛请赐牧地,时为群牧林牙的耶律引吉说过,“今牧地褊陋,畜不蕃息”。三是暴风雪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死亡。历史上屡见不鲜,最严重的几次是在1082年(辽大康八年),因大风雪,“牛羊多死”。次年四月,又因大雪,“马死者十六、七”。肖陶苏斡在辽道宗乾统年间任漠南马群太保,因“大风伤草,马多死”,被免官。由于契丹人经营畜牧业一直是令“其自就水草”,马“蹄毛俱不剪剃”,未越过自生自长阶段,无防御自然灾害能力,不能不使其畜牧业发展受到重大影响。
三、四时捺钵制
契丹国既有皇都,亦有五京之制,然契丹皇帝一年四季却巡幸于四捺钵之间,政务皆在捺钵中处理,捺钵之地实是契丹国的政治中心、最高统治者所在地:皇都和五京是宰相以下官僚处理政务特别是汉民政务的地方,为契丹族有国以后政治管理的一大特色。形成这种游牧式政治管理体制的原因,是其游牧经济决定的。如前所述,游牧业是契丹人的传统生产,在契丹国亦一直占有重要地位。处在游牧阶段的畜牧业,与农业、工业生产不同,它不需要固定点,相反,经常的流动是这一生产赖以存在的前提。当国家建立后,在畜群随水草转徙,牧民常年跟随牲畜转移而“迁徙不常”的情况下,国家的政治活动和公共事务的处理如何与这种经济生活相适应,是契丹贵族建国后需解决的一大课题。在解决这一问题时,采取了适合其游牧经济的管理方式:一方面模仿中原王朝建立都城,并在设置州县的同时,逐步建立了五京,完备了当时国家应具有的行政建置;另一方面,始终重视契丹民族的现实,未脱离其“生生之资,放是乎出”的游牧生活,坐在皇城宫阙里处理政务,采取了四时捺钵制形式,在捺钵中决定军国大政方针。
捺钵,契丹语,亦写作纳拨、纳跋、纳宝、剌钵,意为行营、行帐、营盘,为契丹国君主出行时之行宫或叫临时居住处,犹汉语之称行在所。关于四时捺钵的时间、地点和行动之目的(内容),《辽史》等均有较详细记载,下分述之。
时间:按常规,正月上旬,契丹君主的“牙帐”从冬捺钵营地启行,到达春捺钵地约住60日。四月中旬“春尽”,牙帐再向夏捺钵地转移,在五月下旬或六月上旬到达目的地后,居50天,约在七月上旬或中旬,又转向秋捺钵地。当天气转寒时,则转徙到气温较暖的冬捺钵地“坐冬”。契丹君主“每岁四时,周而复始”,巡守于捺钵。显而易见,捺钵实力契丹朝廷临时所在之地。
地点:史载的四时捺钵地,为圣宗朝已成定制的情况。在此以前的太祖至景宗五朝,每朝都不尽相同。定制后的春捺钵地主要在长春州的鱼儿泺(今洮儿河下游之月亮泡)、混同江(指今松花江名鸭子河一段,),有时在鸳鸯泺(今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东南黄旗海);夏捺钵地在永安山(在今内蒙古乌珠穆沁旗东境)或炭山(今河北省沽源县黑龙山之支脉西端);秋捺钵在庆州伏虎林(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北察哈木伦河源白塔子西北);冬捺钵在广平淀(今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合流处)。
内容:春捺钵为捕天鹅钩鱼及接受生女真“千里之内”诸酋长等的朝贺;夏捺钵是避暑,与北、南面大臣议国政,暇日游猎;秋捺钵主要是入山射鹿、虎;冬捺钵是避寒,与北、南面臣僚议论国事,时出校猎讲武,并接受北宋及诸属国的“礼贡”。契丹君主四时捺钵不完全是为了玩乐,也不是汉人眼里的所谓“四时无定,荒于游猎”,而是把游牧民族“秋冬违寒,春夏避暑”,随水草畜牧的生活习俗引入到政治管理中。从冬捺钵除“会议国事”和外交活动外,还“时出校猎讲武”,可以认为,契丹君主捺钵中的渔猎活动,无疑另有目的,即以亲身之示范,教育其族众不忘立国之资的铁马骏骑本色,保持一支能纵横驰骋的劲健骑兵,以与中原王朝抗衡。所以后来靠“骑射”建立的金、元朝亦有捺钵之制,清朝则有木兰秋猎之习。
四时捺钵制的政治管理并非杂乱无章,对于契丹等游牧、渔猎民族来说,在游牧、渔猎迁徙中议事,处理公务,是其古老的传统,游牧经济所要求的,有问题反倒能得到及时处理;对于生活习俗不同、又居于契丹国境内汉人的管理,又创造了一套相适应的变通办法,即每当契丹君主正月上旬从冬捺钵地起行时,掌管汉人事务的最高机构汉人枢密院和中书省,唯择宰相1员,枢密院都副承旨2员,令史0人,中书令史人,御使台、大理寺选1人随从,余宰相以下官员则返回中京(治所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大明城)居守,处理汉人事务。契丹君主还为了他们既能及时处理一切公务,又不致专权,规定人事变更,只给他们文官县令、录事以下的变动不需“奏闻”权,对县令以上官僚的升迁,只能“行堂帖权差”,决定权握在皇帝手中,即所谓“俟会议行在所,取旨、出给诰敕”;对于关系安危的武官变动,则必须“奏闻”。
四时捺钵制是契丹人有国后的一种创举,它既未改变游牧、渔猎经济政治管理的传统习俗,又能对定居的汉人进行有效的管理。
四、南北面官制及地方州县制与部族制并存
为适应对从事游牧初农业两种不同经济类型居民的管理,“因俗而治”,职官的设置采用了北面官和南面官两套官制体系。北面官为治宫帐、部族、属国之政,南面官系治汉人州县、租赋、军马之事。分而治之是为了建立“以国制治契丹,以汉制待汉人”,“蕃汉分治”而又一体的政权,但北面官是统治重心,契丹国的统治大权集中在北面官手中,是辽朝政权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。
北面官,中央一级设立北。南枢密院等14个机构。其中,枢密院、宰相府、大王院、宣徽院又分北、南,共占8个。此北南之称,因其牙帐(官署)居皇帝宫帐北南而得名,职责虽各有不同,但均为管理契丹部族、属部、属国之军政事务的,与北面官、南面官之北南性质迥异。北面官虽为统治契丹及北方诸游牧、渔猎民族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制度,但从执掌上看,实也吸收了唐与五代官制的内容、即北枢密院视兵部,南枢密院视吏部,北、南二大王院视户部,夷离毕院视刑部,宣徽北、南院视工部,敌烈麻都司视礼部,北、南宰相府总领其事。可见,北面朝官虽无六部之名,却有六部之实。由于北、南宰相府处于佐理皇帝军政要务的中枢地位,故规定北南宰相分别只在国舅五帐和皇族四帐中“世选”。北南宰相府地位和选相的规定,是契丹国前期的情况,后来有变化。地位的变化,主要因与宰相府同为决策机构的北、南枢密院,最初在宰相府之下,即北枢密院掌兵机、武铨、群牧之政,“不理民”;南枢密院掌文铨、部族、丁赋之政,“不主兵”。或谓约在圣宗统和年间,枢密院成了全国最高的统治机构,总揽全国军政大权。选相规定的变化,自世宗朝汉人韩延徽为南府宰相,打破皇族为南府宰相的“旧制”后,景宗、圣宗、兴宗、道宗等朝,先后担任北、南宰相的汉人有室防、韩德让、杜防、杜公谓、姚景行和王棠等人。特别是圣宗朝,在耶律斜轸死后,韩德让拜大丞相,总领二枢府事,契丹国的军政大权全握在其一人手中。
北面官系统的地方区划与官吏,采取的是部族制。即对契丹诸部及被征服的诸游牧、狩猎民族维持原有的部族制不变,成立大王府或王府,亦可称国;以原有的酋长为首长,称大王或节度使等;平时只纳贡,战时听从调遣即可。
南面官的分设,起于阿保机任命韩知古“总知汉儿司事”时。耶律德光得燕云十六州后,用唐制设官分职,南面官系统的完善则在世宗耶律阮朝。南面官多用汉人,亦杂以契丹人。朝官设有三师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、三公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,汉人枢密院,三省(中书初名政事省、门下、尚书)、六部(吏、兵、工、礼、虞、□),还有台、院、寺、监诸机构之设。其中,真正管事的最高南面官,是汉人枢密使和中书省的宰相;象三师、三公是因人而置或一时暂设,有的还只偏设于一地,亦不固定,故南面官有不少职位是有名无实。
南面官系统的地方行政区划,有州、县两级。全境皆有,主要设在经济和文化发达的汉人地区,渤海人集中的辽东地区。州根据其大小和位置重要程度,分节度、观察、团练、防御、刺使五级,实行军政统一管理,州名和军名并用。县设县令。
此外,辽代还有一种头下军州,是诸王、外戚、大臣及诸部随皇帝出征俘掠汉人和渤海户而设置的,共有16个州,大多在辽西地区。从形式看是州县制,而实质则是诸王、外戚、大臣、公主的私人领地,因为州官除节度使外,“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”。辽朝为了巩固统一和加强对各族的统治,还在各地设有不同级别的军事机构,如西北路招讨司、西南路招讨司、乌古敌烈统军司等。
第三节契丹人与汉人、党项人的关系
一、契丹贵族与汉族统治者的抗争
契丹贵族与汉族统治者的关系,大体以北宋建立可分为两个时期。在前一时期里,约以契丹国建立前后又可分为两个阶段;立园前,契丹贵族为了求得民族发展和维护民族尊严,对中原王朝和割据的汉族政权,是“时服时叛”或相互争夺;立国后,正值中原各族称霸自立,契丹贵族与汉族统治者,使聘往来。相互利用。在后一时期里,以“澶渊之盟”为界文可分为两个阶段:盟约订立前,契丹贵族为抗击宋统治者北进,争夺中原领导权、多次与北宋兵戎相见;盟约订立后,双方基本上保持了相对和平,友好往来。
契丹显贵与汉族统治者第一次发生大规模对抗,是在696年(唐万岁通天元年)。时为松漠府都督的契丹酋李尽忠,因唐营州都督赵文翙“数侵侮其下”,率众杀赵文翙反唐,自号无上可汗。唐武则天发重兵镇压,经过一年多鏖战,虽将此次反叛镇压下去,但契丹人转附突厥(后为回纥),自此对唐王朝时叛时服。唐末,中国北方出现河南朱温、河东李克用(沙陀族)、幽燕刘仁恭三大军事集团相互争夺。在多边角逐中,契丹贵族与李(克用)保持等距关系,以提高自己的地位;对朱(温)、刘(仁恭)两个汉人统治集团,采取远交朱温近攻刘仁恭,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。907年朱温建立后梁遣使通告契丹,阿保机即“遣使者袍饬梅老聘梁”,据统计,自907—923年16年中,双方使节往来达21次之多。
朱温建立后梁不久,阿保机建立契丹国。在五代十国时的半个世纪里,契丹贵族除以良马厚赂后梁“以求册封”保持良好关系外,还与吴越、吴、南唐、闽、荆南和楚,先后均有交聘,而以与吴越和南唐为最多,与吴越来往凡14次,与南唐有48次之多。由于耶律德光曾一度称霸中原,吴越还曾奉辽的正朔。951年汉人郭威建立后周,虽与契丹为近邻,然由于先与后蜀、南唐争战,无力北顾,而契丹当时又是不亲国事的“王”穆宗耶律璟当政,故起初双方是友好相处。但是,双方各有打算,即契丹企图通过支持沙陀人建立的北汉以遏止后周发展,在政治上保持霸主地位,而后周则想解除北进后顾之忧后再图恢复中原失地。因此,当周世宗柴荣对后蜀、南唐的战争取得一些胜利后,遂于959年(后周显德六年)四月,北攻契丹,取益津、瓦桥、淤口三关,五月又取流州,自此双方进入敌对状态。旋赵匡胤取代后周建立宋朝,契丹贵族则是与北宋王朝的争夺了。
960年宋朝建立后,对统一大业采取的是先南后北的方针。尽管契丹自975年(宋开宝八年)起多次遣使聘宋,但宋太宗赵匡义于978年统一了南方大部分地区后,次年(宋太平兴国四年)正月,即宣告北伐契丹支持的北汉。五月灭北汉后,六月亲率大军发动对契丹的战争,开始了北宋统治者与契丹贵族的争夺。自此至“澶渊之盟”和约签订,北宋为夺取幽蓟,实现南北统一,向契丹发动了2次大规模进攻;契丹也主动进攻北宋4次。
宋对契丹的2次进攻:宋太宗在灭北汉后,乘契丹无备,挥戈东征,企图一举攻克幽州(辽南京,今北京市),夺取燕云十六州。宋兵进围南京城,契丹军在高梁河与宋兵激战,结果宋兵被斩“万余级”,丢失兵仗、器甲、军粮、货币等不可胜计,宋太宗“仅以身免”,奔涿州(今河北省涿县)“微服乘驴车,间道而走”。986年,宋太宗又分兵三路向辽发起更大规模的进攻。契丹以耶律休哥、耶律斜轸和蒲领分别率师抗击东、西、中三路宋兵,辽圣宗和承天太后也亲赴前线督战。宋由于部署和指挥失宜,又以失败告终。
两次失败使宋统治者对契丹不再主动进攻,但尚未完全放弃夺取幽蓟的想法。而契丹人认为,“自是宋不敢北向”了。
契丹贵族对北宋的进攻:宋兵在高梁河之役溃败后,辽景宗耶律贤为“报围城之役”,连续3次发兵攻宋,想试图统一南方。当年(979年)九月,景宗以耶律沙为监军,命耶律休哥、斜轸和抹只等,各率所部兵大举南伐。十月在满城(今河北省满城县)与宋兵交战,宋以诈降大败辽军,辽损兵折将,溃败而归。景宗耻于满城之败,次年又亲率大军南征,遭到宋军顽强抵抗,不得不“班师”北返。
981年,辽又兴师“南伐,战不利”,被迫还军。
辽宋攻战表明,双方力量皆自守有余,攻人不足,妥协势在必行。辽圣宗和承天太后在韩德让等的辅佐下,采取了以战迫和的主动行动。
1004年(辽统和二十二年),辽以“举国”之师大举南下。畏敌如虎的宋真宗赵恒在主战派寇准等劝促下虽身临前线,却坚欲遣使议和,并云年给契丹的馈赠“虽百万亦可”。于12月在澶州达成和议,史称“澶渊之盟”。和议主要内容:(1)宋每年给辽助军旅之费,绢20万匹,银10万两;(2)宋辽约为兄弟国,辽主年幼,以兄称宋主;(3)仍以今拒马河(白沟)为界,各守疆界,不得交辰。
澶渊之盟后,尽管契丹贵族认为“国家大敌,惟在南方”,但也认识到对宋不能“妄动”,所以至辽亡的100多年间,辽宋基本上保持了和平相处,友好往来。其间曾发生辽要挟宋“割关南十县地”之边界纠纷,由于宋以岁增银10万两、绢10万匹相报,终未再动干戈。
二、契丹、党项贵族间的相互利用
契丹建国时,党项诸部据有今宁夏回族自治区、甘肃省东北部、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和陕西省北部地区。阿保机西征,党项族是其掠夺的对象之一。耶律德光子石晋,称霸中原,党项酋李彝兴曾一度受辽封为“西南招讨使”。
982年党项统治集团内部为争夺权位征战,袭位的李继捧因与“诸父、昆弟多相怨”,次年亲率族人朝北宋,要求留居不归。继捧族弟李继迁因而“叛宋”,出奔至夏州(治所在今陕西省靖边县东北白城子)东北150公里之地斤泽。宋兵侦知其所在后遣军讨之,继迁力求得生存和发展,开始了契丹和党项贵族间相互利用制宋,以致后来形成辽、宋、夏鼎立局面。
李继迁投靠契丹在986年(辽统和四年)二月,他时据有银州(治所在今陕西省横山县境)等地,辽圣宗即授之为定难军节度使、银夏绥有等州观察处置等使、特进检校太师、都督夏州诸军事等官爵。不久,宋军第二次向辽发起了更大规模的进攻,但又被击溃,李继迁看到了契丹国的强大,向辽求婚,以求得契丹人的保护。辽圣宗封王子帐节度使耶律襄女为义成公主以许之。此后,契丹、党项贵族间有过两次通婚。通婚联姻,是契丹、党项贵族间维系臣属关系,借对方之力遏止宋王朝的手段之一。
990年(辽统和八年),李继迁以攻克宋麟、鄜等州遣使告契丹,圣宗即派专使往封继迁为夏国王。西夏成为辽朝的属国自此始。党项贵族认识到,宋进攻契丹发动的两次大规模战争虽遭惨败,但契丹对宋发动的几次报复战争也多以失败告终,面对这种势均力敌的角逐,原来以宋为敌的党项贵族,虽主要依靠契丹贵族与宋抗争,但为了不完全受辽控制,利用矛盾发展自己的势力,也向宋纳贡,接受宋的册封。如995(宋至道元年)正月,契丹大将韩德威“诱”党项人犯宋边境,当德威惨败仅以身免后,不久李继迁即派左都押衙张浦以良马、橐驼贡献于宋。旋宋又进攻党项,李继迁在粉碎了宋军的进讨后,又于998年春上表宋廷,表示归顺,并接受了宋真宗授予的夏州刺史、定难军节度、夏银绥宥静等州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的官职。其后的党项贵族,大多也采取这种两面外交的手段。
1031年李元吴为夏国王,他是党项族中一位具有政治远见的卓越领导者,1038年建国称帝,国号大夏(史称西夏)。自此形成宋、辽、夏三国鼎立局面。西夏虽是鼎立中最弱的一方,然亦已羽毛丰满。由于元吴奉行扩张政策,引诱契丹境内的党项部落反叛,与契丹贵族矛盾逐渐显露出来,导致1044年(辽重熙十三年)和1049(重熙十八年)辽征西夏的两次战争。因辽始终把北宋看作大敌,西夏又屡与北宋发生争战,并使宋在与西夏交界的千里防线上驻扎了40余万军队,故契丹贵族对西夏的征讨是有节制的,一旦西夏主向其“请罪”、“进降表”,即班师,又恢复旧日的亲密关系。所以旧史中,屡提及辽在西夏与宋的冲突中,总是站在西夏一边,或为其向宋“请和”,或遣使于宋“为夏人求还侵地及退兵”。但由于“澶渊之盟”后契丹与宋约为弟兄国,有时亦制止党项贵族的轻举妄动。如1043年,元昊遣使于契丹“请代宋”,因辽“不从”而罢;。综观有辽一朝,辽与西夏尽管有两次冲突,但契丹贵族始终没有放弃利用和支持党项贵族以牵制北宋,使宋军无力北伐;而党项贵族亦依恃契丹贵族,与北宋相抗。正是有这种相互依赖关系,故到契丹国行将灭亡之际,还出现过西夏国主李乾顺先率兵助辽抗金,后又遣使请西逃的辽天祚帝“临其国”。
三、契丹人与汉、党项人间的经济、文化交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