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准。以刻减午正前后十八刻,馀,十而一为时准。其去交在变准已上,加时在
准内者,或不蚀。
求月蚀分术
置去交前后定分,冬交前后,皆去二百二十四。春交后去一百,交前去二百。
夏不问前后,去五十。秋交后去二百,交前去一百。不足去者,蚀既。有馀者,
以减后准,一百四而一。馀半已下,为半弱;半已上,为半强。命以十五为限,
得月蚀之大分。
求月蚀所起术
月在内道:蚀东方三辰,亏自月下斜南上,月从西而渐北,自东而渐南。蚀
南方三辰,亏起左下,甚于正南,复于右下。蚀西方三辰。亏自南而渐东,月从
北而渐西,起于月上,斜南而下。月在外道:蚀东方三辰,亏起自月下,斜北而
上,亏起东而渐北,月从西渐南。蚀南方三辰,亏起左上,甚于正北,复于右上。
蚀西方三辰。亏自北而渐东,月从南而渐西,起于月上,斜北而上。凡蚀十二分
已上,皆随黄道所在起复,于正傍逆顺上下每过其分。又道有升降,每各不同,
各随时取正。
求日蚀分术
月在内道者,朔入冬至,毕朒雨水,及盈秋分,毕大雪,皆以五百五十八
为蚀差。自入朒春分已后,日损六分,毕于白露。置蚀去交前后定分,皆以蚀
差减之。但去交分不足减者,皆反以减蚀差为不蚀馀。自入朒小满,毕盈小暑,
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外者,皆去不蚀馀一时;三刻内,加不蚀馀一时。朒大寒
毕朒立春,交前五时外,大暑毕盈立冬,交后五时外,皆去不蚀馀一时,五时
内加一时。诸加时蚀差应减者,交后减之,交前加之。应加者,交后加之,交前
减之。但不足减去者,蚀既。加减入不蚀限者,或不蚀。其月在外道者,冬至初
日无蚀差。自后日益六分,累计以为蚀差,毕于朒雨水。自入朒春分,毕于
盈白露,皆以五百二十二为蚀差。自入盈秋分已后,日损六分,毕于大雪。所损
之馀,为蚀差。以蚀差加去交定分,为蚀分。以减后准,馀为不蚀分。各置其朔
蚀差,十五约之,以减一百四,馀为定法。不蚀分馀,各如定法得一分。馀半法
已上,为半强;已下,为半弱。减十五,馀为蚀之大分。
求日蚀所起术
日在内道:日蚀东方三辰,亏自日上近北而斜下,月渐西北,日渐东南。
日蚀南方三辰,亏起右下,甚正北,复左下。月在南而渐东,日在北而渐西。日
蚀西方三辰。月渐东北,日渐西南,亏自日下近西而斜上。日在外道:日蚀东方
三辰,亏自日上近南而斜下,月渐东南,日渐西北。日蚀南方三辰,亏起右下,
甚正北,复左下。月在南而渐东,日在北而渐西。日蚀西方三辰。月渐西南,日
渐东北,亏自日下近南而斜上。凡蚀十二分已上,起于正旁。各据黄道升降,以
准其体。随其所处,每各不同。蚀有初末,动涉其时,随便益损,以定亏复所在
之方也。
求日月蚀亏初及复末时刻术
置朔望所蚀大分数为率。四分已上,因增二。五分已上,因增三。九分已上,
因增四。十三分已上,因增五。各为泛用刻率,副之。以乘所入率,副之。以乘
所入变增减率,总法而一,应速增损、减加,应迟依其增减副,讫,为蚀定用刻
数。乃四乘之,十而一,以减蚀甚辰刻,为亏初。又六乘之,十而一,加蚀甚辰
刻,为复末。依其定加时所在辰刻加减命之,各其辰、其月蚀甚初末更筹。因其
日月所入辰刻及分,依前定气所遇夜刻更筹术,求其初末及甚时更筹。
迦叶孝威等天竺法,先依日月行迟疾度,以推入交远近日月蚀分加时,日月
蚀亦为十五分。去交十五度、十四度、十三度,影亏不蚀法,自此已下,乃依验
蚀。十二度十五分,蚀二分少强,以渐差降,自五度半已上,蚀既,十四分强。
若五度无馀分已下,皆蚀尽。又用前蚀多少,以定后蚀分馀。若既,其后蚀度及
分,即加七度以为蚀度。若望月蚀既,来月朔日虽入而不注蚀。若蚀半已下,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