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所在宿术
求夜半入交日十三算者及馀,以减中日及馀,不尽者,以乘其日离定程,总
法而一,为离分,满程为度,以加其日夜半月所在宿度算及分,求次交准此,各
得其定交所在度。置前后定交所宿度算及分,半之,即各表里极所在宿度及分。
求恒朔望泛交分野
因天正恒朔夜半入交分,以天正恒朔泛交分求望泛交,以实望加之。又加,
得次月恒朔泛交分。满约终及奇,去之。次求次朔,以亏望加之。
求朔望入常交分术
以入气盈朒定积,盈加朒减其恒泛交分,满若不足,进退约终。即其常
分交。
求朔望定交分术
以六十乘定迟速,以七百七十七降除之,所得为限数。速减迟加如常。其数
朔入交月在日道里者,以所入限数减定迟速,馀以速减迟加其定交分。而出日道
表者,为变交分。加减不出日道表,即依定交分求蚀分。其变交分出日道表三时
半内者,检其前后月望入交分数多少,依月亏初复末定蚀术,注消息,以定蚀不。
求入蚀限术
其入交定分,如交中已下者,为月在外道;交中已上者,以交中减之,馀为
月在内。其分如后准已下、前准已上者,为入蚀限。望则月蚀,朔入限,月在里
者,日蚀。入限如后准已下者,为交后分;前准已上者,反减交中,馀为交前分。
以一百一十二约之,为交时。
求月蚀所在辰术
置望日不见刻,六十七乘之,十而一,所得,若蚀望定小馀与之等已下,又
以此得减总法馀与之等已为蚀正见数定小馀。如求律气应加时法,得加时所在辰
月在冲辰蚀,若非正见者,于日出后日没前十二刻半内,求其初末以候之。又以
半总减蚀定小馀,不足减者半总加减讫,以六乘之,如辰率而一,命起子半算外,
即月蚀所在辰。
求日蚀所在辰术
置有蚀朔定小余副之,以辰率除之,所得以艮、坤、巽、乾为次,命退算外。
不满法者,半法减之。无可减者,为初;所减之馀,为末。初则减法,各为差率。
月在内道者,乃以十加去交时数而三除之,以乘差率,十四而一,为差。其朔在
二分前后一气内,即以差为定。近冬至以去寒露雨水、近夏至以去清明白露气数
倍之,又三除去交时数增之。近冬至,艮巽以加,坤乾以减;近夏至,艮巽以减、
坤乾以加其差,为定差。艮坤加副,巽乾减副。月在外道者,三除去交时数,以
乘差率,十四而一,为之差。艮坤以减副,巽乾以加副,各加减副讫,为定副小
馀。如求律气应加时术,即日蚀所在辰及少太。其求入辰刻,以半辰刻乘朔,辰
率而一,得刻及分。若蚀近朝夕者,以朔所入气日出没刻校蚀所在,知蚀见不之
多少,所在辰为正见日月蚀既,在起复初末,亦或变常退于见前后十二刻半候之。
求月起复依蚀分后术
求月在日道表朔不应蚀准。朔在夏至初日,准去交前后二百四十八分为初准;
已下,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内者,食。朔去夏至前后,每一日损初准二分,毕于
前后九十四日,各为每日变准。其朔去交如变准已下,加时如前者,蚀。
又以末准六十减初准及变准,馀以十八约之,为刻准。以并午正前后七刻数
为时准。加时准内去交分,如末准已下,并蚀。又置末准,每一刻加十八,为差
准。每加时刻,去午前后如差准刻已下,去交分如差已下者,并蚀。自秋分至春
分,去交如末准已下,加时南方三辰者,亦蚀。凡定交分在辰前后半时外者,虽
入蚀准前为蚀。求月在日道里朔应蚀而不蚀准。朔在夏至日,去交一千三百七十
三,为初准;已上,加时在午正前后十八刻内者,或不蚀。朔去夏至前后,每一
日益初准一分半,毕于前后九十四日,各为每日变准。以初减变,馀十而一,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