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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族(3 / 4)

自固始汗于1642年夺取西藏地方政权,至1717年拉藏汗被准噶尔部杀害,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共统治了75年之久。

七、清朝驱逐侵藏准噶尔军

圣祖十分重视准噶尔部入侵西藏的事件。如果西藏被准部长期霸占,不仅西南边疆的安定受到威胁,而且还会在内外蒙古地区产生严重后果,以致动摇清朝扶持黄教以安定蒙古诸部的既定政策。因此,圣祖决定立即派兵征讨入侵西藏的准噶尔部。

1718年(康熙五十七年)秋,圣祖派遣以额伦特和色楞为首的将领,统率数千人的军队入藏,是为清朝建国以来第一次在西藏用兵。由于对西藏的地理、气候及有关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,进军前的准备也不够充分,加以领兵二将关系不协,配合不当,孤军深入到藏北那曲后,即陷入准噶尔军的重围中,粮草补给全被截断,最后全军覆没。

清朝首次用兵西藏的失利,使圣祖深切地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,也更加坚定了他再一次出兵征讨侵藏准军的决心。

清朝第二次进军西藏,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。圣祖派遣皇十四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,坐镇青海统一指挥。进藏清军分为南北二路,南路从四川出兵,由四川总督年羹尧驻守康定,备足粮秣供应,1720年(康熙五十九年)春夏之交,由定西将军噶尔弼统率的清军自巴塘渡金沙江西进,沿途未遇准军的强力抵抗,于八月二十三日进抵拉萨。南路清军进展顺利,主要是因为准噶尔军惟恐退回准部的后路彼截断,将兵力都集中到藏北,对南路入藏的清军便无力防范了。

北路清军是入藏清军的主力,领兵的将领是平逆将军延信(清太宗长子肃亲王豪格之孙),青海和硕特部的亲王罗卜藏丹津也参加了进军的行列。北路清军还负有护送暂时安顿在塔尔寺的达赖七世·格桑嘉措进藏的使命。

1720年(康熙五十九年)四月,达赖七世随同延信统率的军队自青海起程去西藏。行至噶玛塘(即黄河源头的星宿海)时,有西藏工布(今工布江达县)的贵族阿尔布巴前来迎接。阿尔布巴在准噶尔军骚扰西藏期间,在家乡拥兵自卫。约在1720年初,阿尔布巴发动了反抗准部的起义,抚远大将军允禵随即邀请他去青海相见。阿尔布巴在噶玛塘与护送达赖七世一段路程的允禵会见。此后,胤禵回西宁,由延信继续统军前进。

北路清军顺利进军,当清军经那曲到达木八旗时,与准噶尔军遭遇,延信接连挫败准军。此时侵藏的准军获悉清朝大军压境,早已无心恋战,只想夺路逃生。策零敦多布率领残兵败将翻越昆仑山逃回准部,由于战斗伤亡和途中严酷的自然条件造成的损失,原来6000人的队伍,只残留下500人,几乎是全军覆没了。

准噶尔军被彻底驱逐后,延信领兵护送达赖七世于1720年九月初八自达木八旗出发,十五日到达劫后满目疮痍的拉萨。在行经达木和热振寺之间的羊热山口时,他们受到贵族隆布鼐、扎尔鼐等人和一些上层僧侣的欢迎;在到达拉萨郊区时,又受到拉萨各阶层僧俗人士的欢迎。

清军进藏驱逐准噶尔军,受到西藏人民的热烈欢迎。因为这次进军恢复了西藏的社会秩序,维护了国家的统一,解脱了西藏人民的灾难,是一次很得人心的正义进军。

清军将达赖七世安置妥当后,处治了为首的叛徒,对拉藏汗所立的达赖意希嘉措,一说是被送往内地,一说被处死。随后清朝着手对西藏政务的改革事宜。

第三节西藏地方政治制度的变迁(1720—1793)

一、噶伦联合掌政

自1720年秋至1721年(康熙六十至六十一年)春,西藏地方的行政事务临时由进藏的清军将领们管理。其间,随清军进藏的青海和硕特部重要领袖人物、固始汗之孙罗卜藏丹津,企图由他恢复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。此时清朝已决定加强治理西藏,他的要求遭到清朝的断然拒绝。

1721年春,清朝决定废除原来西藏地方政权中总揽大权的第巴一职,设置噶伦数人负责西藏地方的政务。

康济鼐·索南杰布(?—1727),西藏南木林人,是拉藏汗的女婿,约在1716年初,他被拉藏汗任命为阿里地区总管,在准噶尔军侵藏期间,他发动起义,配合清军进藏有功,清朝封他为贝子,被任命为西藏地方政府噶伦(1725年任首席噶伦),兼管后藏和阿里地区的事务。其余的噶伦,一个是曾到青海迎接清军的工布江达的贵族阿尔布巴·多吉杰布(?—1728),清军进藏,他任向导,也被封为贝子,任命为噶伦,还负责管理工布以东的地方事务;另一个是拉萨地区的贵族隆布鼐·扎西杰布(?—1728),清军入藏后,因向导有功,被封为辅国公,任命为噶伦,同时管理拉萨东北一带的地方事务。

1721年时,噶伦仅由上述3人组成。此外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颇罗鼐·索南道结(1689—1747),西藏江孜人,原为拉藏汗下级军官,1717年准噶尔军入侵西藏时,他率军在达木与准军奋力作战,很得拉藏汗倚重。其后,又联合康济鼐发动起义,配合情军进藏。

1721年,清朝封之为一等台吉,被任命为仔本,即管理财政事务的官员。至1723年(雍正元年),颇罗鼐升任噶伦。与颇罗鼐同时升任噶伦的还有扎尔鼐·罗迫杰布(?—1728),他任达赖七世的强佐(一作商卓特巴,藏语意为财务总管),是黄教寺院势力的实权人物。此人亦因向导清军入藏有功,1721年时,被封为一等台吉。颇罗鼐和扎尔鼐升任噶伦后,噶伦人数由3人增至5人。

但是,在5名噶伦中,康济鼐和颇罗鼐的贵族地位不及阿尔布巴和隆布鼐高,隆布鼐又与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有姻戚关系;扎尔鼐虽是一名俗官,但为达赖喇嘛系统的属员,其思想和行为必然要受索甫达结的支配。于是,阿尔布巴、隆布鼐、扎尔鼐结为一党,与后藏地区的康济鼐、颇罗鼐展开了一场争夺权势的斗争。在这场斗争中,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明显地支持阿尔布巴一党。西藏地方的局势又由暂时的稳定走向贵族内讧引起的纷争和战乱。

二、阿尔布巴事件的平定

1722年冬十一月,世宗胤禛即位。此时,由于青藏地区局势稳定,清朝先后撤走驻军。1723年(雍正元年)秋,青海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发动叛乱(见本章第四节),翌年乱平,清朝设西宁办事大臣,加强了对青海地区的统治。1726年(雍正四年),清朝又将巴塘划归四川,中甸、维西、阿墩子(今德钦县)等地划归云南,削弱了西藏地方当局对这些地区的控制。而此时西藏噶伦内部的矛盾日益明显,清朝派往西藏的副都统鄂齐,于1726年向世宗奏称:“臣至西藏,审视情形。首领办事之人互相不睦,每每见于辞色。达赖喇嘛虽甚聪敏,但年纪尚幼,未免有偏向伊父索偌木达尔扎(索甫达结)之处。康济鼐为人甚好,但恃伊勋绩,轻视众噶隆(伦),为众所恨。阿尔布巴赋性阴险,行事异于康济鼐,而索诺木达尔扎因娶隆布奈(鼐)二女,三人合为一党……隆布奈行止妄乱,札(扎)尔鼐庸懦无能,应将此二人以噶隆原衔解任,则阿尔布巴无人协助,自然势孤,无作乱之人矣”。

世宗采纳了鄂齐的建议,于1727年(雍正五年)正月派僧格、马喇(或作玛拉、马腊)入藏,宣布敕谕。阿尔布巴一党获悉清朝派钦差前来,预料到不利的前景,于六月十八日,先发制人,将康济鼐杀害,颇罗鼐因妻病返回后藏江孜,幸免于难。事变后,阿尔布巴等人又派兵攻打江孜,被颇罗鼐挫败。与此同时,颇罗鼐奏报清朝,请求派兵进藏平乱。

这场“卫藏战争”进行了将近一年之久。颇罗鼐曾一度处于不利的地位,但是最后颇罗鼐争取到阿里和藏北达木八旗和硕特部蒙古族的支援,于1728年(雍正六年)五月,统率9000大军,自羊八井由北路攻入拉萨,一举擒获阿尔布巴、隆布鼐、扎尔鼐及其家属。颇罗鼐将一干人等软禁,待清军到达后发落。

先是1727年(雍正五年)八月,僧格、马喇一行抵达拉萨,受到阿尔布巴和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的欢迎和接待。阿尔布巴极力诬陷康济鼐与罗卜藏丹津、策妄阿喇布坦有牵连;诋毁颇罗鼐反对达赖喇嘛,攻击黄教。当时“卫藏战争”正处于僵持局面。僧格、马喇将一应情况奏报清廷,世宗当即派人去拉萨密告僧格、马喇,勿为阿尔布巴所惑,从中讲和,更不可受其诓诱,致使颇罗鼐受害。可见世宗对此次西藏噶伦内江事件,明显地偏袒康济鼐、颇罗鼐一方。

世宗得知阿尔布巴不能战胜颇罗鼐,颇罗鼐正在集结军队反攻之际,决定抽调陕西、四川、云南各地兵马15400人,于1728年(雍正六年)五月初,分北、南二路进军西藏。在清军尚未抵达西藏时,颇罗鼐已经攻克拉萨,擒获阿尔布巴及其党羽。

是年八月初一,清朝北路军由左都御使、吏部尚书查郎阿统率,会同由銮仪卫使周瑛统率的北路军,同时进入拉萨。九月三十日,在经过审讯对质之后,清朝将阿尔布巴、隆布鼐、扎尔鼐等人处死,其亲属则被发遣内地为奴。一场由西藏噶伦内讧引起的“阿尔布巴事件”,至此以颇罗鼐得到清朝的信任和支持,全歼阿尔布巴一党而告结束。

三、颇罗鼐掌政时期

1727年(雍正五年)清朝派僧格、马喇入藏时、并未宣布他们是驻藏大臣。次年阿尔布巴事件平定后,清朝始明确宣布二人为驻藏大臣的身份,是为清朝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之始。同时留川陕兵丁1000名驻藏,改变了以往不在西藏常川驻军的做法。

阿尔布巴事件平息后,清朝还对西藏政务作出了重要的部署。

1728年(雍正六年)九月,班禅五世自日喀则到达拉萨,清朝派来西藏的大员查郎阿向他宣读世宗的敕旨,将后藏直到。阿里地区都赏赐给班禅管辖。班禅一再辞谢,最后勉强接受了拉孜、昂仁、彭错林(今属拉孜)三地。这是清朝旨在削弱、分化西藏统治集团势力的一项政策。自此西藏地方政权分为前藏的西藏地方政府和后藏的班禅政权,但后者的管辖范围是很有限的。

对颇罗鼐,清朝只令他管理后藏和阿里两地区的事务,前藏事务则由颇罗鼐推荐的两名贵族色朱特色布腾和策凌旺扎尔(今译才仁旺杰)负责,由清朝任命他们为噶伦。由于西藏乱事甫定,清朝要颇罗鼐暂时统管前后藏的事务。显然,世宗此时对颇罗鼐仍不甚放心,不肯使他一人独揽大权。

清朝在阿尔布巴事件后,决定将达赖七世移往内地。主要是担心达赖喇嘛的声望和影响,足以左右西藏的政局。阿尔布巴事件中,前藏贵族之所以有恃无恐,达赖七世及其父索南达结的支持是众所皆知的原因。加以准噶尔部入侵西藏的历史教训,更令清朝提高了警惕,一旦再生动乱,达赖七世落入敌手,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。

1728年(雍正六年)十一月,达赖七世及其父索南达结在清军的护送下,移住康区里塘(今四川省理塘县),1730年(雍正八年)正月,又移住噶达(今四川省康定县境)惠远庙,直到1735年(雍正十三年)三月,清朝在西藏局势已经全面安定时,才允许达赖七世返回西藏。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在达赖七世移住里塘后,于1729年(雍正七年)六月到达北京,世宗对他干预西藏政事严加责备,在他保证今后再不干预西藏事务之后,世宗为了安抚达赖七世,封索南达结为辅国公。此后历代达赖喇嘛之父(或兄)均被封为辅国公的爵位,成为定制。

达赖七世移住康区后,清朝封颇罗鼐为贝子(1729年初),1731年(雍正九年)清朝又封之为贝勒、多罗贝勒的爵位,颇罗鼐的地位扶摇直上,最后晋封为郡王(1740年初)。颇罗鼐的权限亦不仅是管理后藏、阿里事务,而是管理包括前藏在内的西藏全区事务。

颇罗鼐掌政期间,为整顿长期战乱带给西藏社会的生产调敝,人民生活贫困,在减免债务,减轻差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。在他掌政的后期,西藏社会安定,仓廪充实,政绩成效突出。在对待藏传佛教各教派的态度上,他一视同仁,不加排斥。准噶尔部入侵西藏期间,黄教以外各教派的寺院都程度不同地遭到破坏,颇罗鼐尽力加以修复,缓解了黄教和其它教派间的矛盾。他还主持镌刻藏文大藏经《甘珠尔》、《丹珠尔》,对保存和发展西藏宗教文化作出了贡献。颇罗鼐晚年与达赖七世发生矛盾。这与阿尔布巴事件中,达赖七世曾支持阿尔布巴一方,以及清朝对颇罗鼐过于信赖,使他大权独揽有关。高宗弘历为此曾告诫颇罗鼐“若尔二人稍有不合,以致地方不宁,甚负朕信任期望之恩”,颇罗鼐才与达赖七世缓和了矛盾。

评价颇罗鼐的历史功绩,首先在于他明确西藏是中国的领土,处理事务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准则,对清朝的政治态度始终一致。此外,他反对贵族间争权夺势的战乱,为西藏的社会安定,藏族人民的生活幸福,均做了大量的工作。颇罗鼐在藏族史上的地位,应该给以充分的肯定。

四、黄教政教合一地方政权的建立

颇罗鼐去世(1747)后;其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爵。珠尔默特掌权后,与达赖七世的矛盾激化。他表面听从驻藏副都统傅清的申饬,表示“海过”,实则密谋叛乱。

1749年(乾隆十四年)十二月,珠尔默特袭杀其兄珠尔默特策布登,占据阿里。先是,珠尔默特已据有藏北三十九族(今那曲地区东部、昌都地区西北部)和达木八旗。“复通书魏物准噶尔,请兵为外应”。珠尔默特已作好发动叛乱的一切准备。

驻藏大臣傅清、拉布敦对珠尔默特的叛乱形迹早有觉察,而此时通往内地的邮传已被珠尔默特阻绝。在探知珠尔默特即将发动叛乱,于1750年(乾隆十五年)十月十三日,傅清、拉布敦诱杀珠尔默特于驻藏大臣衙署,而傅清、拉布敦也被珠尔默特的余党杀害。事件发生后的次日,达赖七世即组织兵力迅速平息了叛乱,由多仁·班智达(康济鼐之侄)擒获罗桑扎西等为首的罪犯。清军由副都统班第、四川总督策楞率领,分头由青海、四川两路进藏。班第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抵拉萨,处决了为首的罪犯。策楞随后抵藏,遂与班第等人共议善后事宜。

自1751年(乾隆十六年)起,清朝决定废除由郡王总管西藏地方政务的制度,授权达赖七世正式掌政,建立地方政府的办事机关,即噶厦。噶厦设噶伦4人,俗官3人,僧官1人。首任噶伦4人是班第达(即多仁·班智达)、策楞旺札勒、色裕特塞布腾和达赖七世保举的喇嘛尼玛嘉木灿。噶伦4人地位平等,处理日常政务,“遇有紧要事务,禀知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,遵其指示而行”。这是清朝对西藏地方政权的一次重大改革。此前清朝从未授权达赖喇嘛掌政,西藏黄教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,实始于是年(1751年乾隆十六年)。

黄教的掌政,主要是由于清朝体验到西藏世俗贵族势力盘根错节,动辄为乱,不采取提高达赖喇嘛的地位,扩大黄教僧人在政治上的权力,不足以抑制世俗贵族的势力,故此将达赖喇嘛提到名副其实的政教领袖的地位。另外,黄教的掌政亦是由于早在达赖五世时,黄教寺院势力即已掌握了对西藏的经济控制权,达赖七世得以于18世纪中叶掌政,应是黄教寺院势力对西藏经济控制权的继续和发展的结果。

1757年(乾隆二十二年),达赖七世圆寂,清朝委任丹吉林寺第穆呼图克图摄理西藏政教事务。从此确立了西藏地方政府在达赖喇嘛圆寂后及未满18岁前,由摄政总管政教事务的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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